消灭鲍毓明,我们还有这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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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鲍毓明彻底消失了。

逃之夭夭。


愤怒至极的网友们开始忘却了。


抛诸脑后。

所以今天,我要再一次提起鲍毓明,且不止于鲍毓明。

因为比他消失更值得担忧的是,成批的鲍毓明已经出现了。


自从鲍毓明淡出视线,我在微博上看到许多类似截图——年轻律师在群里讨论强奸幼女。

 

「谈恋爱时才13岁,掐着点,过了14岁,就把她睡了!」


言语之间,不像在说强奸,仿佛在讨论一场得意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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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高中生专挑14岁女生约炮,然后录下性爱小视频。

 

同学问他,跟她们发生关系,是否太小了点?

 

他不屑:


怕啥?反正都已经14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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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鲍毓明们,给我们上演了一场强奸教育课——

手把手教你合法性侵一个女孩。

我们在青年大院竭力呼吁,不要让鲍毓明逍遥法外!

可我们到底要怎么做,才能真正保护李星星们?

前些天两会召开,最让我振奋的一个提案,是两会代表提出:

要提高性同意年龄。


没错。

微博救不了李星星,民意救不了李星星。


能救李星星的,只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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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狩猎的女孩,远不止李星星一个。

 

2020年,19岁女孩小云自杀。

因为5年前的一场性侵。

 

14岁去餐厅打暑假工时,小云被老板性侵。

 

遭受性侵后,小云被这个男人不断洗脑,被迫与他交往。

 

一场长达5年的噩梦就此展开——


她被无数次性侵,抑郁,多次割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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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年2月,小云在痛苦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朋友 @苏黎世有个梦 在微博曝光小云的日记,其中有个细节让我揪心:

 

小云不是没想过报案。

 

她查阅了大量资料,多次询问相关人士,但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

 

「被强奸时已满14周岁,这点证据根本没用。」

 

绝望中,她在日记里苦苦追问:


我败在14岁这个分水岭上,可是底线怎么能是14岁?

14岁代表什么?

不能谈恋爱,却可以「性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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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从李星星到小云,从律师群到高中生,这些性侵指向同一个年龄:

 

14岁。

 

14岁到底意味着什么?

 

为什么小云和李星星14岁遭遇性侵,性侵者却逍遥法外?

 

为什么这些蓄意性侵者,都把14岁当做黄金节点?

 

它们的背后,是一个令人揪心的事实:

 

14岁是我国的性同意年龄。

  

要解释它,我们先来说说强奸罪。

 

翻开《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的定义是: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以下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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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划分两种处罚手段的标准,就是性同意年龄。

 

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不存在同不同意,一律按强奸罪判。

 

而且是重判。

但现实是,没有人会在14岁那天一夜长大。


一个出于正义而设置的性同意年龄,被性侵犯钻漏洞,生生钻成了保护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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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性侵案告诉我们,14岁性同意年龄,早已不适用于当下社会现实。

 

过了14岁,明显变化的只有身体。

  

与不断发育的身体相比,女孩们的性知识依旧极度匮乏。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彭晓辉直言:


目前,中国家长99%是性盲,不具备任何性教育能力。


他们依然把性视为洪水猛兽。

 

一提起性,父母们就支支吾吾,或者习惯性逃避:


问这些干嘛?

你还小,长大就会懂了。

有的父母甚至直接表示,你不必知道。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林奕含曾写过一个细节。

 

遭遇性侵后,房思琪在饭桌上,假装漫不经心问妈妈:

 

「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妈妈很诧异:

 

「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

 

「女童保护」曾对全国 31 个省份915位家长做调查。

 

结果显示,68.63%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防性侵教育。

 

不仅父母在性教育上集体失声,学校推进性教育也困难重重。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

 

教材中放出男女生殖器官插图,并清晰标注「睾丸」「阴道」等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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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引起父母漫天质疑:「尺度这么大,给小孩子看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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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极大的阻力下,教材不得不收回。

 

性教育缺位,导致青少年对性的无知,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成都工业学院曾针对青少年性知识做调查,其中有个问题:

 

你是否遭遇过性侵害?

 

选项分为:


有、没有、不知道。

 

相比回答“有”的比例,更让我震惊的是,13.93%的被调查者回答:

 

不知道。

 

是啊,她们连性侵是什么都不知道。

 

又如何分得清:什么是性,什么是爱,什么又是正当的性爱?

 

当遭遇性侵时,她们又怎么可能产生“保护自己”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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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性同意年龄保护后,14岁的妹妹们,陷入了一块法律泥潭。

 

按照法律,她们要和成年人一样——证明自己是强迫发生性关系。

 

但相比成年人,未成年女孩证明这一点更难。

  

鲍毓明案中,李星星第一次直面性侵,是在百度搜索「下体疼痛的原因」。

 

一位医生奶奶告诉她,你被强暴了。


她这才知道,原来这叫做强奸,而且是一种犯罪。

 

同样,「女童保护」发起人孙雪梅,有次在大连上性侵公益课。

 

下课后,有个孩子告诉老师,今天她才知道自己被性侵了。

 

在听课之前,她完全不明白自己遭遇了什么。

 

还有的女孩,甚至直到成年后,才意识到自己被性侵。

 

距离事情发生,已过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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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性侵,只是难题的第一步。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很多女孩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

 

北京一位律师表示:

 

「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的强奸案,除了口供外,还需要体液、衣物液体、身体伤痕等物证。」

 

成年女性被性侵后,一般怎么做?

 

前些天在微博热转的入职性侵案,堪称成熟范本。

 

当事人先录下和强奸犯的对话,接着报警,去医院检查,同时调取酒店监控。

细心,缜密。

一切只为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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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孩子呢?

 

2016年,广西高三女孩小星被助学工作人员性侵。

 

结束后,耻感驱使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浴室拼命冲洗身体。

 

这是她们的本能反应。

却在无意识间破坏证据,让取证难上加难。

 

而在家庭长期性侵案件中,女孩还面临一个残酷现状:

 

没有经济收入,处于完全孤立无援的封闭状态。

 

鲍毓明把李星星关在烟台46楼的房子里。

 

不让她出去,随时没收她的手机。

 

就像圈养一只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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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父强奸的洛丽塔也一样。

 

母亲去世后,继父一边掠夺她的身体,一边供给她生活。

 

有一天他们吵架了,在旅馆定了两间房。


半夜,洛丽塔又呜咽着跑进继父房间。

 

作者纳博科夫在小说中这样描述:


你们知道的,她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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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相比有经济来源,懂得求助的成年女性,她们就像性侵中一片孤岛。

 

连自己都无法养活,更别提坚定拒绝。

 

立案难,取证难。

 

被公开的案件,仅仅只是海上冰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作过一个调查。

 

结果显示,性侵隐案率是1:7。

 

也就是说,如果有一起性侵案被揭露,背后有7起不为人所知。

 

深不可测的冰山下,到底还藏着多少李星星?

 

没人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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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想要保护未成年人,法律修订,势在必行。

 

好消息是,两会召开后,我看到了不少相关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


把我国性同意年龄,由现行14岁提高至18岁。

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了更详细的提案:


建议一般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6岁。

有监护、师生、管理等关系的,改为18岁。

男女年龄差不超5岁的恋爱对象,维持14岁不变。

有人不屑,司法哪能因个案改变?

 

但我想说,一个社会维持健康运行,司法是不断进步的。

 

回望法律变革,哪次进步不是建立在个案的受害者上?

 

就说最近的4月30日,韩国通过N号房法。

 

起因是——三位韩国男性在网上创建色情聊天室,强迫多名女性拍摄性虐视频。

 

这是臭名昭著的「N号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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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爆发,引发公愤。

 

民众请愿游行,不到两个月时间,韩国通过《N号房法防止法》

我们国家也一样。

《反家暴法》的出台,要感谢两个女人。

 

一个是被家暴致死的董珊珊,一个是竖起中指的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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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堪忍受长期家暴,四川女人李彦打死丈夫。

 

她因此两次被判死刑。

 

直到第三次庭审,律师让李彦在法庭上竖起中指。

 

那是一截被丈夫砍断的手指,也是被家暴几十年的印记。

 

全场沉默。

 

被家暴女性的痛苦,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公之于众。

 

人们开始讨论修订《反家暴法》,直到2016年,法案正式出台。

 

而妈妈唐慧,更是促进了嫖宿幼女罪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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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1岁的女儿乐乐,被卖到会所卖淫。

 

三个月内,乐乐被迫「接客」百次,最多时被4人轮奸——直到被家人解救。

 

妈妈唐慧几次报案,审判后,百名嫖客无一追责。

 

唐慧不断上访。

 

这家人的悲剧刺痛着公众神经。联同其他案件,人们把矛头指向嫖宿幼女罪。

 

于是在2015年,嫖宿幼女罪被取消,一律按强奸罪判处。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僵尸,它是活生生的。

司法的进步,要倚赖民意不断修正。

 

就像一位法律专家指出,当国家出现儿童性侵问题,通常经历三阶段。

 

先引发公众和媒体关注,再在网上形成公益组织。

 

最后政府修改法律,相关部门着手处理。

 

武大教授周玄毅说,星星要么成为灯塔,要么成为指南。

而作为网友,我们应该让自己成为修筑灯塔的砖瓦,并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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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写代孕时,曾写过这么一句话:

 

2019年,对于女性来说,是波涛汹涌的一年。

 

写这篇文章时,我越发觉得:

 

哪里是2019年呢?

 

明明在每个时间的每处角落,女性们都在经历着巨大的动荡。

 

李星星案后,有人在微博发起匿名投票:

 

女性们,你们是否经历过性骚扰和性暴力?

参与投票人数4.5万,选择「是,骚扰人没有受到惩罚」选项的,高达3.3万人。

 

占投票人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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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性侵加诸在女性身上的暴力。

 

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时,我被这段话深深触动。


这是房思琪疯了后,姐姐给思琪闺蜜说的一段话:


你要替思琪上大学,谈恋爱,结婚,生小孩。

也许会被退学,也许会离婚,也许会很庸俗。

但是,思琪连那种最庸俗、最呆钝、最刻板的人生,都没机会经历了。

你懂吗?

你要紧紧拥抱着思琪的痛苦,你要替她活下去。

连思琪的那份,一起好好地活下去。

但了解了李星星案后,我开始认为:

 

我们不仅要记住这些妹妹,还必须替她们做出改变。

推动提高性同意年龄,让法律在防性侵上更有作为。

唯有如此,还活着的房思琪才能得到保护。

最重要的是,别再让妹妹们的名字,变成性侵卷宗上冷冰冰的「证据不足」。


正如伊藤诗织在《黑箱》中写:


如果你保持沉默,你姑息的恶果,就会如照镜子一样。


不但反映在你今后的世界里,还会反映在你孩子的人生中。







标签: 鲍毓明 李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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