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公布新的监管方式跨境电商B2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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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公布新的监管方式<a href='https://www.zhouxiaohui.cn/kuajing/
' target='_blank'>跨境电商</a>B2B出口-第1张图片-周小辉博客

一 、 什么是 B2B ?

定义

依据 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 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跨境电商B2B出口划分为两种形态:

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二 、 企业应如何办理B2B出口通关手续?

企业注册登记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海外仓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当在业务开展地海关进行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向业务开展海关提交《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及《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同时提供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或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

出口申报

1.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一般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其中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低值货物(以下简称“B2B低值货物”),企业也可选择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

2.以报关单形式申报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按要求提前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订仓单(9810出口模式)。

3.以电子清单形式申报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按要求提前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订仓单(9810出口模式)及物流信息。

4.具备条件的企业向海关加传收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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