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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经济治理格局等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疫情引发全球大规模物理隔离,消费者购买习惯逐渐向线上迁移,进一步催化了以 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发展。国际电子商务行业表现出线上消费加快发展、中国电商发展模式备受关注、各国政府积极主动应对电商监管压力、全球电子商务规则谈判与实践取得实质性进展等新特征;国内电子商务行业表现出电商交易规模逆市增长、电商新型业态蓬勃发展、农村电商发展成效显著、跨境电商异军突起等新特征。

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和国际国内复杂形势,我国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义乌市政府积极落实“六稳”“六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电商市场高质量发展,实现了义乌电商的逆市强劲增长。义乌电子商务发展指数运行结果表明:总指数方面,疫情期电商总指数创历史新高;分类指数方面,各类指数表现不一。其中,发展环境指数总体一般,围绕基期线上下波动;内贸电商指数曲折攀升,势头良好;跨境电商指数表现不俗,成绩亮眼。

借鉴当前国际国内电商市场发展经验,结合对总分指数运行情况的分析,建议义乌市电商发展下一步强化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电商规则制定与试点。充分发挥义乌先行先试作用,积极充当世界电商发展的领头雁。二是强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持续完善电商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加快电商物流协同发展,强化义乌快递物流优势。四是积极利用新技术赋能义乌电商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利用前沿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创新。

2020年义乌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

2020年,国际国内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亮点突出。国际电商行业方面,表现出疫情推动线上消费进一步加快发展、中国电商发展模式受到多国关注、各国政府积极主动应对电商监管压力、全球电子商务规则谈判与实践取得实质性进展等特征;国内电商行业方面,表现出电商交易规模逆势增长、电商新型业态蓬勃发展、农村电商发展成效显著、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突出等特征。

一、国际国内电商市场发展概述

(一)国际电商市场发展

一是疫情推动线上消费进一步加快发展。全球,尤其欧美国家在2020年第三季度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并在第四季度出现疫情加重的趋势。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实体消费加速向线上消费转移,尤其是在日用品和快消品领域。据E-marketer最新数据显示,全球零售线上消费增长27.6%,相比上一次的预测增长了11.1个百分点。但快速增长的线上零售增长数据,无法忽略全球零售下降3.0%的事实。

二是中国电商发展模式受到多国关注。与欧美国家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分而治之的模式不同,中国的电子商务独具特色:网上购物平台融合数字支付、团购、社交媒体、游戏、即时通信、短视频和网红直播,比西方电子商务发展更具活力。为此,谷歌欲以YOUTOBE打造视频购物,FACEBOOK脸书则在其社交网络上推广购物服务。东南亚、印度和拉丁美洲许多领先的电子商务公司都提供从商品配送到金融业务等丰富服务的“超级应用”。如2020年11月东南亚电商平台Shopee宣布与数字支付公司Visa、新加坡大华银行(UOB)等达成合作。通过此合作,Shopee用户可使用Visa便捷支付,享受额外优惠和奖励。部分市场还推出以本地银行联名信用卡、跨境订单专款补贴等多项举措。

三是各国积极主动应对电子商务发展所带来的监管压力。为应对疫情下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以及未来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各国陆续推出电子商务领域相关监管规则与法律。2020年3月,美国国会众议院提交了《商店安全法案》(SHOP SAFE ACT),剑指电子商务平台上第三方卖家的销售假货行为。10月,特朗普签署《关于通过罚款和民事处罚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打击假冒商品行为的备忘录》,以打击商标假冒行为。欧盟委员会于12月公布《数字服务法》及《数字市场法》草案,成为欧盟委员会近20年来在数字领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欧盟修订《支付服务指令》和有关现行跨境包裹交付服务的新规则,在线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新增值税将于2021年生效。英国政府设立专门的数字市场机构(DMU),以保护数字平台方面的竞争,这是政府为规范数字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之一。日本国会通过一项法律,经营电子商务网站和应用程序的公司将被要求每年向经济产业省提交商业行为报告。印度政府颁布了《2020 年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规则》,开始尝试通过电子商务规则来保护数字经济中的消费者。

四是全球电子商务规则谈判与实践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得以开启。在1月的世界贸易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发表的电子商务联合声明中,强调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国际规则的重要性,并提出保持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以及对电子商务实质性成果的关注。12 月,86个世贸组织成员国展开电子商务规则谈判。成员国计划下一步把综合谈判文本作为 2021年的谈判基础,并在支持和促进数据流动等关键领域加强讨论,希望能进一步缩小分歧。

世界海关组织(WCO) 逐步形成了一套支持实施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的工具。2020年2月WCO电子商务工作组面对面会议,对《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电子商务FoS)的电子商务参考数据集、税收征收方式、电子商务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和职责三个未执行附件进行讨论,并将巴西和韩国海关当局提出的电商案例纳入 WCO 的电子商务案例研究汇编,审查了常设技术委员会关于电子商务FoS更新和维护机制的决定草案。WCO政策委员会和理事会,包括常设技术委员会最后确定关键业绩指标,从而检测 FoS 执行情况。改进并扩大后的全球贸易服务平台,也于6月27日正式启动。WCO 政策委员会和理事会通过了构成 WCO 商务一揽子计划的关键文件 ,以及《电子商务案例研究汇编》第一版。

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实践方面,2020年10月,日英两国签署《日英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日英两国在电商规则的一些关键条款上达成了共识,但并未形成一个全面的独立章节。11月,RCEP达成亚太区域首份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多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该协议专设“电子商务”一章,涵盖了丰富的电子商务使用和合作等相关内容 。此外,各方还在协定中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

(二)国内电商市场发展

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经受住疫情冲击,并在促消费、稳外贸、扩就业、保民生等方面作用不断增强,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了新活力。总体看,2020年,国内电商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电子商务逆势强劲增长。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17601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590亿元,同比增长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高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数据。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日用商品分别增长30.6%、5.8%和16.2%。

二是电商新型业态蓬勃发展。无接触配送、直播带货、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新型消费实现了快速发展。传统商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送货到家、网上订餐等业务,线上线下加快融合。2020年,重点监测电商平台累计直播场次超2400万场,在线教育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140%,在线医疗患者咨询人次同比增长73.4%。“双品网购节”“618”“双十一”以及“网上年货节”等大型网购促销活动,推动需求释放,有力拉动市场增长。未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更多的线上服务,都将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

三是电商赋能农业农村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深入实施,建成县级服务和物流配送中心2100多个、乡村服务站点超14万个,村级电商站点覆盖率达到70%,畅通了城乡商品流通通道。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同比增长8.9%。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3014.5亿元,同比增长26.0%。实物类网络零售额占国家级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的58.7%,同比增8.7个百分点。电商加速赋能农业产业化、数字化发展,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电商扶贫公益频道对接646个贫困县,帮助273家企业获得“三品一标”。电商扶贫累计带动771万农民就地创业就业,带动619万贫困人口增收。

四是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根据海关数据,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31.1%。其中,跨境电商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跨境电商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验放进出口清单达24.5亿票,同比增长63.3%。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2020年新增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增设“9710”“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贸易方式。我国与22个国家“丝路电商”合作持续深化,推动通关便利化。一批跨境电商平台在海外飞速发展,超万家传统企业触网上线。配套生态体系日益完善,跨境电商的海外仓数量超过1800个,同比增长80%,面积超过1200万平米。

二、Y-ECDI运行概况

(一)总分指数走势

2020年12月末,义乌电子商务发展总指数收于224.43,全年月均值为147.48、同比增长39.07%。2月受疫情影响,义乌电商市场下滑,总指数逼近基期值、收于105.63,3月后逐步回升。四季度跨境进口业务迅猛增长,推动了电商指数创历史新高。详见图1和表1。

图1 反映2020年总指数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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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大分类指数表现不一。如图2所示,发展环境指数总体一般,围绕基期线上下波动;内贸电商指数曲折攀升,势头良好;跨境电商指数表现不俗,尤其是四季度跨境进口业务的成倍增长冲高了该分类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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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20年分类指数运行情况

(二)分类指数贡献情况

表2和图3展示了2020年总分指数月均变化情况,以及各分类指数对总指数的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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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0年分类指数对总指数增长贡献度

三、Y-ECDI运行特点

(一)物流客流明显下降,发展环境指数低位回升

2020年,突如其来的全新冠肺炎疫情给义乌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政府经济刺激政策作用下,宏观经济环境有所改善,总体呈现“前低后高”的发展态势。1-12月,义乌发展环境指数月度均值为99.35,同比下降4.33%,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0.2个百分点。从贡献度来看,发展环境指数主要受物流客流环境和信用监管环境因素的拖累。物流客流环境维度拉低了2.85个百分点,信用监管环境维度拉低了1.76个百分点,商贸发展环境微幅正贡献了0.28个百分点。如图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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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20年各监测维度月度均值对发展环境指数增长贡献度

从监测维度各指标分析:一是商贸环境整体回暖。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创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义乌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高度依赖国际市场,因国际贸易通道受阻,严重影响义乌进出口贸易。下半年以来,随着全球各国政府陆续出台大规模刺激政策,国际物流通道管制放松,全球商贸整体环境触底回升,我国商贸环境率先走出阴霾,义乌市政府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有效恢复。主要表现在:

社会消费稳步回暖。1-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6.3亿元,同比下降2.8%,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2.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93.7亿元,同比下降8.2%,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5.3个百分点。

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1-12月,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为3129.5亿元,增长5.4%,增速较上半年增加3.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006.2亿元,增长4.8%,增速较上半年增加4.2个百分点;进口123.2亿元,增长23.4%。

集贸市场持续复苏。1-12月,义乌市集贸市场总成交额1884.8亿元,同比增长5.9%,全年实现正增长,增速较前三季度提高18.0个百分点。

二是物流客流显著下降。大规模物理隔离直接导致了线下物流客流量大幅减少。商贸货运市场低位运行,1-12月,义乌商贸货运量为6935.8万吨,同比下降15.8%,降幅较前三季度扩大4.2个百分点。货运市场车流量亦下滑,1-12月,义乌货运市场车辆数合计307.8万辆,同比下降8.5%,降幅较前三季度扩大2.9个百分点。客流量尚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1-12月,义乌市客运量总计8364.6万人次,同比大幅下降52.1%,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2.2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义乌快递运输竞争力在全国仍然保持明显优势,为义乌电商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据监测数据显示,1-12月,义乌快递运价平均3.21元每件,同比下降11.9%。

三是信用监管环境有待加强。随着义乌电商交易规模逐步扩大,网络投诉数量也水涨船高,成为制约义乌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1-12月,义乌市网络商务投诉举报数合计13761件,同比大幅增加53.7%,增幅较前三个季度扩大8.4个百分点。

(二)电商主体增加迅速,内贸电商指数持续增长

2020年义乌市内贸电商市场增长迅猛。1-12月,义乌内贸电商指数月度均值为145.29,同比大幅增加24.68%。从贡献度来看,内贸电商指数上涨主要由交易数量成长因素驱动,贡献了分指数40个百分点;交易主体成长和境内物流成长因素分别贡献了分指数1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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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2020年各监测维度月度均值对内贸环境指数增长贡献度

从监测维度各指标分析:一是电商主体增长迅速。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贸易秩序,但同时一定程度上催化了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得益于义乌电商产业基础雄厚,上下游产业链完善,疫情加速了线下交易向线上迁移,进一步激发了义乌电商主体活跃性。据监测数据显示,1-12月,义乌市电商主体月均数量同比增加52.4%。截止2020年末,义乌市电商主体数已高达24.78万户。

二是交易数量保持稳定增长。据监测数据显示,1-12月,义乌内贸网络零售额达1912.42亿,同比增长11.2%,增幅较前三季度收窄2.3个百分点;内贸网络批发额达329.67亿元,同比增长11.8%,增幅较前三季度扩大1.6个百分点。服务业仍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1-12月,义乌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住宿餐饮)电商交易额489.9万元,同比下降51.8%。

三是国内物流大幅攀升。近年来,线上电商交易规模稳定增长直接带动了物流业快速发展。1-12月,义乌市国内快递量累计71.92亿件,同比增长57.3%,较前三季度增幅扩大7.6个百分点。根据2020年10月交通运输部数据,我国快递业务量和增速连续五年稳居世界第一。其中,监测口径数据表明,义乌市快递量位居世界第一,外贸产业带集聚优势明显。

(三)跨境电商成绩亮眼,跨境电商指数大幅攀升

2020年,义乌市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异军突起”,成为义乌市外贸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创新发展的新渠道。1-12月,跨境电商指数月度均值为185.02,同比增长15.06%。从贡献度来看,跨境电商指数上涨主要是由跨境进出口因素驱动,拉升了分指数57个百分点。跨境物流成长因素微幅下跌,拉低了分指数1个百分点。如图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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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20年各监测维度月度均值对跨境指数增长贡献度

从监测维度各指标分析:一是跨境电商成为外贸新亮点。因疫情严重冲击了传统外贸行业,我国推出了一系列稳外贸政策,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海外仓及营销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定外贸的作用。此外,疫情导致海外市场消费者习惯转移至便捷化的线上购物,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电商发展。据监测数据,1-12月,义乌市完成跨境电商交易额870.88亿元,同比增长15.5%。其中,义乌市跨境网络零售交易额(B2C)累积为345.02亿元,同比增长15.8%;跨境网络批发交易额(B2B)累积为525.86亿元,同比增长15.5%。二是国际物流量仍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受疫情交通受阻影响,1-12月,义乌国际快递量累计6956.33万件,同比下降37.5%。但,“义新欧”逆势上扬,义乌海关数据监测,2020年“义新欧”中欧班列进出口货物总值达206.0亿元,同比增长96.7%。

四、结论与建议

2020年,百年一遇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影响全球经济贸易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对全球产业链布局、国际经济治理格局等产生了深远影响。疫情导致大规模物理隔离,加速了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发展。随着国内外消费者习惯逐渐向线上转移,全球电商行业成为疫情期国民经济的重要稳定器。

2020年,国际国内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亮点突出。国际电子商务方面,表现出疫情推动线上消费进一步加快发展、全球电子商务规则谈判与实践取得实质性进展等特征。国内电子商务方面,表现出电商新型业态蓬勃发展、电商赋能农业农村发展效果明显、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等特征。

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和国际国内复杂形势,我国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义乌市政府积极落实“六稳”“六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电商市场高质量发展,实现了义乌电商的逆市增长。义乌电子商务发展指数运行结果表明,总指数方面,疫情期电商总指数创历史新高。其中,发展环境指数总体一般,内贸电商指数曲折攀升,跨境电商指数表现不俗。

借鉴当前国际国内电商市场发展经验,结合对总分指数运行情况的分析,建议义乌电商发展下一步强化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电商规则制定与试点。随着全球数字经济如火如荼的发展,关于国际电子商务规则制定,如数字内容产品、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成为近年来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义乌市欲打造高质量的世界电商之都,应依托现有电商产业发展领先优势,发挥主动引领作用,利用好现有国际交流机制,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国际电商规则的制定工作。把握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统计等试点机遇,总结试点经验,争取更多的国际电商新规则落户义乌试点,充分发挥义乌先行先试作用,积极充当世界电商发展的领头雁,助力中国电商发展模式走向世界。

二是积极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建设。建议义乌市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鼓励电商平台企业推出面向传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构建“政府引导—平台赋能—多元服务—广泛参与”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联合推进机制。持续完善电商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电商企业开展诚信承诺、建立诚信档案,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放相关政府信息资源,汇聚优质服务资源,推动服务直达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和行业组织等作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信用共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氛围,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

三是加快电商物流协同发展,强化义乌物流优势。建议义乌市着力提升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重点落实乡村振兴规划,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物流配送、农产品分拣加工等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在乡村地区应用。可对当地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摸底、梳理和研究,加强工作统筹,细化重点需求,通过政策创新,更好发挥市场资源补短板、促融合等方面作用。坚持公平、普惠、合规原则,积极引导电商、物流等企业进一步协同发展,不断完善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四是积极利用新技术赋能义乌电商发展。充分利用前沿技术与电商融合发展,丰富线下消费体验,搭建5G+VR全景虚拟导购云平台,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拓展线上业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应用创新,提升无接触服务、云展会等新兴商业模式和场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本土龙头电商企业。

1 部分观点、数据来自World Trade Organization;eMarketer;中国商务部官网等。

2 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参考数据及税收政策、电子商务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和职责、常设技术委员会关于电子商务 FoS 更新机制的决定文件。

3 主要包括:促进无纸化贸易、推进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权益、加强针对非应邀商务电子信息的监管合作。

(作者:商务部研究院徐德顺、屈军、王宁、江星耀、寇明珠;义乌市统计局陈利亚、傅龙飞、龚小雷;义乌市场发展委:樊文武、喻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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