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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电商 跨境电商 5 0

已成为我国出口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尤其是后疫情时代,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监管层面对跨境电商企业持相对审慎态度,同时跨境电商主体还面临着本国和东道国双重法律法规限制,因此跨境电商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最新立法精神及相关实务经验对跨境电商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合规化建议。

跨境电商的主要类型

(一)B2B模式

B2B主要是指企业对企业间的交易,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 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目前来看,B2B模式缺少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政策支持,202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一文中,特别提到了“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更好地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

此文之后,B2B出口摆脱了原有的传统贸易的报关方式,新增了“9710”和“9810”这两种更便捷的报关方式。具体而言,货物通过跨境物流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需采用“9710”监管方式申报;境内企业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后再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需采用“9810”方式报关。

(二)B2C模式

B2C即指企业与消费者直接交易,主要表现形式为跨境电商零售业务,目前我国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措施和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B2C领域。

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 监管代码1210)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代码9610)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在该文件中,对于跨境零售中所涉及的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消费者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该规定也是目前对跨境电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主要依据之一。

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政府监管风险

在传统的进出口和代加工业务中,境外市场的政府监管主要对象是当地的经销商和零售商,传统模式中境内企业主要依靠合同对该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该项目风险相对可控,而且传导周期较长,往往不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现金流,法律后果往往会因处理周期的原因而淡化。

然而在跨境电商业务中,境内企业直接在境外充当了零售商和经销商的角色,因此政府监管的风险例如产品质量监管、广告宣传风险、反不正当竞争管理等事项,自然就直接延伸到了境内企业。这也就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应对要求,如果应对不当,很可能对于企业的销售货款及日常经营产生严重的影响。

(二)知识产权风险

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有较强的地域性,这与跨境电商存在天然的冲突,即便跨境电商企业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也并不能确保该产品在产品销售国也能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果企业在开展业务前未能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往往会引发知识产权的风险。

尤其是在B2C模式中,由于跨境电商企业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来销售,平台对于知识产权纠纷有着很大程度的主导权。一旦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平台就有权冻结商户账户、下架产品,除了会导致商家账户的资金损失,还会让商家错失销售的黄金时间。

(三)海关事务风险

海关是跨境电商企业的最主要监管机关,目前海关的监管重点已从通关时延伸到通关后,因此货物的顺利通关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不会被海关稽查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海关如果发现企业涉及走私,不仅会扣押该批货物,往往还会同时会启动对公司和单位负责人的刑事侦查,并进一步考虑调整企业在海关的信用评级为“失信企业”,这样一来企业不仅无法享受海关全部的通关便利,并且还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治,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巨大的影响。

跨境电商常见的海关事务风险包括订单部分优惠价款未缴税、跨境保税进口货物无故短少、跨境电商进口货物二次销售、跨境进口商品超出正面清单范围、跨境商品违规线下展示等等。

(四)刑事风险

跨境电商企业所面临的刑事风险主要与走私相关的罪名,其本质上是由海关事务风险所衍生的。目前来说常见的电商领域的走私形式以低报价格、刷单、推单、截单为主。

跨境电商应当严格防范构成走私或者走私犯罪的法律风险,常见的管理模式包括在自营模式下控制好供应链管理,同时保证所控制的物流企业的关务合规,在第三方商家入驻的模式下,对入驻商家的资质进行合理审查,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必要时对失信商家推出惩戒措施,发现入驻商家的走私行为及时向海关部门披露并配合调查等,避免被认定走私共犯。

(五)税务风险

近年来,电商行业的偷逃税问题也成为税务机关查处的重点,常见的税务风险有以下两种:

一是“刷单”虚增销量引发的税务风险。如果在检查中发现电商企业平台销售数量和金额与会计账簿记载不一致,必然会怀疑企业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但电商企业为了保证“刷单”能够被平台认可,电商企业往往会保证现金流、物流和好评一一对应,最终在税务机关检查时也因此无法自证“刷单”,而被认定为偷税漏税。

二是直播带货漏税款、偷税、虚开等税务风险。如错误认为个人直播带货不需要纳税,因而未进行申报所带来的漏税风险,不恰当的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借助“税收洼地”避税所造成的偷税风险,直播平台管理不规范,要求网络主播提供等额“替票”才能结算所导致的虚开发票风险等等,都成为直播带货不可忽视的涉税风险。

跨境电商企业的合规建议

(一)海关事务合规建议

1、海关合规事项的处理原则

海关合规事项整体来说比较复杂,刑事、民事及行政交叉部分较多,而且合规还需要随着监管政策和口径变化而进行调整。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海关法律风险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应当提前建立一套完善的包括内部商品归类、价格申报、文档保存、危机应对方案在内的合规机制。

海关对企业行为性质的认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企业在发现合规风险或者接到海关监管要求时,应当把握“提前预防,及时沟通”的处理原则,往往可以取得海关理解和认可,在风险解决的前期取得良好的基础。

2、专业稳定的合规团队或法律专家

目前我国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监管并没有在法律法规层面进行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于跨境电商的管理主要来自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主管部门制定的部委公告层级文件。

由于企业需要面临激烈的竞争环境,往往无暇关注企业风险的问题,建议企业建立专门的合规团队或聘请专业外部律师处理海关合规工作,有效控制跨境电商企业的关务风险,保证业务的良性发展。

3、完善消费者信息相关合规体系

对于跨境电商平台来说,防范通过“刷单”的方式走私是合规的重点内容,对于跨境电商可以进行建立筛查体系,对于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收货地址等信息进行对碰和筛查。在监控中发现的同一购买人、同一支付账户、同一收货地址等异常信息和交易行为,应当采用固定证据、个案审查等方式进行管理,并且可以与合规团队或法律专家进行沟通之后,通过主动披露等制度方式,积极地向海关进行沟通,化解企业所面临的风险。

4、提前法律服务的介入时间

根据上文中提到的“提前预防,及时沟通”的处理原则,跨境电商企业如意识到可能出现相关风险,应当尽早请合规团队或法律专家介入,从源头上防范风险给企业的日常经营带来损害,尤其是企业面临的相关刑事风险之时。

在企业前期主动配合海关缉私部门的基础上,通过犯意提起、行为分工、犯罪主体身份、资金的投入与收益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争取,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制度,帮助企业减轻相应的刑事责任,甚至有部分案件中企业能够获得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二)知识产权合规建议

跨境电商企业应根据产品供需情况、企业融资能力等,合理规划布局企业知识产权,同时提前对国际市场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情况筛选、比对,以防止在产品生产、运营、营销等环节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1、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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