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兰1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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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商务办建〔2020〕26号

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兰19号建议答复的函

胡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 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金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 影响促进外贸出口型 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外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立足我市外贸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聚焦当前全球贸易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性高、可操作性强,为我们开展稳外贸工作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借鉴和指引作用。

今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和逆全球化浪潮抬头的背景下,外贸企业面临违约压货并存、资金中断、员工流失、客户流失、法律纠纷等多种风险并存的严峻局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稳企业、稳外贸作为重要任务,成立出口专班统筹推进稳外贸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多措并举帮助外贸企业化解风险渡过难关,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上半年全市实现出口2058.7亿元,同比增长11.3%,规模继续保持全省第二。

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法院、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认真办理,积极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化解外贸风险。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助力企业资金不掉链

复工复产以来,金融机构主动上门了解企业所需所难,创新

信贷机制,推出一批利率低,周期短,使用灵活的信贷产品,及时调整放贷松紧度,出台灵活的抵押办法,银行能贷尽贷,企业能享尽享,全力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一是加强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 、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下发《金华市市本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稳企赋能双月攻坚”考评奖励办法》,按照考评结果进行财政性存款奖励,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和审批权限,加大信贷投放,扩大融资规模。上半年,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加1203.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0.27%。

二是降低企业贷款利率。通过各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央行专项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性低息资金,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有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给予更多优惠利率贷款支持。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1亿元。

三是加大银行减费让利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限度减免企业贷款利息、下调贷款利率,最大力度减免各项金融服务费用,确保2020年全市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落实“2个月零利息”政策,据初步统计,疫情以来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共计减息13.35亿元。

四是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企业贷款本金,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企业贷款,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同时,要求银行机构运用年审制、借新还旧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原则上续贷利率在原有合同约定基础上不做上调。截至6月底,延期付息金额9404.6万元。

二、精准助力企业渡难关,推动出台各项扶持政策

为帮助和支持外贸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最新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并执行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外贸小微企业的支持。

一是出台外贸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复工复产以来,市商务局精准对接企业诉求,集中出台扶持政策,打好“快奇准”政策组合拳。出台稳外贸渡难关新十条、扶持跨境电商新八条、保就业稳人才12条措施,市县累计出台11个稳外贸政策,给予外贸企业全方位帮扶支持。创新兑现方式,采用分批申报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境外参展项目申报,中央中小企业拓市场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和初审,共收到认证、境外商标、专利、境外展会等项目申请137个合计262.8万元,截至6月底,全市共兑现各类外经贸政策资金6.4亿元。鼓励中小企业用足用好信用保险政策,发挥政策性信用保险作用,小微企业参与信用保险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对企业自主参保的,提高补助到70%,其中对美重点企业提高到80%,补助比例全省最高,上半年金华信保承保291亿元,同比增长18.8%,服务支持企业2433家,同比增长33.2%,其中小微企业政府统保1809家。

二是政府采购政策。目前,我市已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等向中小企业倾向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三是其他费用优惠政策。随着企业到户水价下降10%,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同步下降10%。占道费针对以下几种情况不收取:经市人民政府权限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贸易市场;非经营性社会服务活动;不占用城市道路,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及房顶空间设立店名、招牌和广告;公益性广告、标志;通过招标拍卖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占道;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对特种设备检验费减半收取。

四是减免租政策。我市已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疫情防控后第1个月的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

五是“免征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在《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等文件中已有专项减免规定。疫情期间为保证上述重要物资供应和企业员工队伍稳定,税务部门将加强对蔬菜、冻品经营等特殊商户宣传辅导工作,同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追溯排查,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下一步,全市将配合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对扶持政策进行研究并修订完善,推动我市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六是为实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 政策。目前我市对有就业能力、有培训意愿且未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失业人员开设了职业技能培训,并对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给予培训费补助。

三、加强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

一是市司法局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纠纷。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下我市外贸企业面临订单取消、合同违约、货物接收障碍等诸多法律风险,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遴选49名律师组成金华市涉外法律服务团,重点围绕疫情期间有关国家贸易限制措施应对、贸易规则解读、贸易救济等方面,免费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法规咨询、典型案例指导、一对一“法律体检”等服务,及时帮助解决涉外社发难题。目前涉外法律服务团已累计走访企业1200余家,提供调解、咨询服务800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00余件。

二是市商务局扎实开展外经贸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自2月1日以来持续开展“浙”里有“援”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建立预警服务快速响应群,邀请3名省级涉外专业律师入驻,联系企业近900家,答复外贸企业共性问题二十多个问题。4月3日联合市贸促会举办外贸企业涉外商事法律风险防范网络培训会,为外贸企业介绍疫情影响情况、企业应对建议、外贸扶持政策、出口信用保险应用指南、全球疫情下外贸陷阱及应对等内容,共有200多人参加培训。5月中旬至6月上旬我市开展“浙”里有“援”—省外经贸“云”上法律服务月活动,在武义县、浦江县、永康市和金华市区举办四场培训会,省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的专家律师就疫情期间企业如何规避风险、应对突发情况对外贸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共有34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

三是市法院因企施策放宽失信惩戒,为中小企业防范风险做好服务。市法院通过“送法入企”、案例宣传、专题走访企业等活动,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在涉企审判中,发现涉案企业在内部管理、员工招聘、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或者与有关法律规定不符的,将及时提出建议,帮助涉案企业“亡羊补牢”,规范经营管理。放宽对中小企业的失信惩戒,对因疫情引起的执行案件,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报告财产,配合法院执行或者达成和解后及时履行等,终结本次执行之前不符合纳入失信条件的,或者符合《失信规定》第三条的情形,法院不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执行过程中,如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或者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法院可以按规定删除被执行人失信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继续化压力为动力,以工作主动性克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助力外贸中小企业渡难关,全力稳住我市外贸基本盘。

再次感谢您对外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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